医保政策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医保政策

汶上县中医院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

2025-02-10 15:21 (点击: 670)

一、居民报销政策

(一)居民医保慢性病报销政策

汶上县中医院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一览表

病种类别

起付线

报销比例

封顶线

甲类

400

70%

15

乙类

400

55%

6000

一个自然年度内所有参加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,在我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费用,首次起付标准 400元(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起付标准:500元)比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起付线降低100元。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,甲类疾病报销比例为70%,乙类疾病报销比例为55%。

 

(二)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政策

汶上县中医院居民医保住院报销一览表

 

参保人员类型

起付标准

报销比例

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

成年人

300

75%

15万元

未成年人

300

80%

一个自然年度内所有参加济宁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,在我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,起付标准:300元(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起付标准:400元),比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降低100元。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,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5%,未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%。

 

 

 

 

二、职工报销政策

(一)职工医保慢性病报销政策

汶上县中医院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一览表

病种类别

起付线

报销比例

封顶线

甲类

900

85%

与住院限额合并计算(70万元)

乙类

900

75%

一个自然年度内所有参加济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,在我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费用,首次起付标准 900元比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起付线降低100元(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)。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,甲类疾病报销比例为85%,乙类疾病报销比例为75%。

(二 )职工门诊报销政策

汶上县中医院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一览表

职工类别

起付线

报销比例

报销限额

在职

200元

70%

4500元

退休

200元

75%

5500元

一个自然年度内所有参加济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,在我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,首次起付标准 200元,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政策范围内的费用,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0%,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5%。

(二)职工医保住院报销

汶上县中医院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一览表

职工类别

起付线

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

报销限额

20万以下

20万以上

在职

400

90%

90%

20万元

退休

400

95%

(超过限额20万以上的合规费用,再由大额医疗保险费用补助90%的报销比例,每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。)

注: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,自第三次住院起取消付标准。(恶性肿瘤病人收取一次起付标准,精神病人住院无起付标准。

一个自然年度内所有参加济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,在我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,起付标准:400元(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),比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降低100元报销比例:在职职工90%,退休职工95%,比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增加5%同级别其他类型医院报销比例:在职职工85%,退休职工90%)。